今年3月30日,由证监会制订的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若干意见”),在取得国务院的同意并转发后正式发布实施。“若干意见”为一些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A股上市或回归A股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。
为了支持符合条件的“试点企业”A股上市,证监会对IPO制度进行了修改,允许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不受企业盈利指标的限制,即符合条件的“试点企业”业绩亏损也可IPO上市。 同时,“若干意见”也为试点企业设置了高门槛。要求试点企业要符合国家战略、具有核心竞争力、市场认可度高,属于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软件和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。
最近,小米已经申请上市,并打算通过首次公开募股(IPO)筹集100亿美元(约合636亿元)资金。这是继阿里巴巴2016年纽交所破纪录的250亿美元(1590亿元)IPO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IPO。
为何小米面对A股市场伸出的橄榄枝却仍然选择到港股IPO? 专家分析认为,原因主要有:
一、赴香港上市,这是小米IPO计划中的一件事。因为去年12月中旬香港交易所就透露了香港股市将实施“同股不同权”制度的消息。而在该消息出来后,小米即着手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,包括选定高盛、摩根士丹利及中信证券作为小米赴港上市的保荐人。虽然进入2018年后A股市场也频频向新经济公司伸出橄榄枝,且在3月30日出台了“若干意见”,但与小米赴港上市的准备工作相比,“若干意见”的出台或许还是迟到了几步。所以,小米也只能按步就班地率先进行港股IPO。
二、“若干意见”并没有解决小米A股IPO的问题。虽然“若干意见”在境外注册问题、AB股以及VIE结构问题、还有企业盈利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,但这种突破仅限于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,规定在境外注册的公司,其股权结构、公司治理、运行规范等事项只要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可。但小米的注册地是在国内,显然只能执行国内的法律法规。而目前国内的法律还不能接纳“同股不同权”公司上市,因此,国内“同股不同权”公司还是不能IPO上市的。
三、小米选择港股IPO并不妨碍小米回归A股市场。虽然由于受到“同股不同权”的制约,小米不宜直接进行A股IPO,但按“若干意见”的规定,小米可以选择发行存托凭证(CDR)的方式回归到A股市场。
《以上内容转载至-国际金融报/《福布斯》杂志》